各班级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 2025/2026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(一)优秀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(二)先进集体:
1. 2023 级先进班集体、优良学风班
2. 2024、2025 级先进班集体
(三)奖学金:
1.2023、2024、2025 级综合素质奖学金
2. 2023 级单项奖学金
二、评选办法
(一)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《熟女av
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〔2021〕10 号)执行;
(二)2023 级优秀个人依据《熟女av
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11〕16 号)进行评选;2024 级、2025 级优秀个人依据《熟女av
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4〕13 号)执行;
(三)2023 级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优良学风班” 依据《熟女av
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1〕11 号)进行评选;2024 级、2025 级“先进班集体”依据《熟女av
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〔2024〕14 号)执行;
(四)2023 级奖学金依据《熟女av
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〔2020〕11 号)进行评选;2024 级、2025 级奖学金依据《熟女av
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〔2024〕12 号)执行。
三、评选要求
(一)借读、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。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优秀个人、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。
(二)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、优秀个人。
(三)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,不参评先进班集体;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,参评“优良学风班”只获得荣誉称号,不再颁发奖金。
(四)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
1.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、文体活动奖:学生依据认定后的《2026年9月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表》进行申报;
2. 论文及专利: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5.9.2-2026.9.1;
3. 学业进步奖: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;
4. “创新创业竞赛奖”:从 2026 年 5 月开始,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申请与研究生相关程序一致,无论个人赛事还是集体赛事,均以个人名义在所在学院申报,如果是集体赛事,申报的金额按照“集体总金额÷人数” 来确定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申请人必须填报申请表,人数按照获奖证书为准;
5. 在同一类活动中,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,以最好成绩申报,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,比赛等级作降级处理;
6. 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,按一等奖奖励;一等奖、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、三等奖奖励;
7. 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,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录入
10 月 10 日前,所有班主任登录学工系统,导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。
(二)综合素质奖学金
9月 13 日下午 6 点前,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统一要求报学习部;
(三)优秀个人、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
9月 23 日下午 6 点前,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(申报表+汇总表+对应佐证)按照统一要求报学习部;
(三)单项奖学金
9 月 16 日下午 6 点前,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(申报表+汇总表+对应奖状)按照统一要求报学习部。
注意:所有奖项申报材料中必须有班级公示截图,电子版和纸质版(截图打印并班主任签字)。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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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10日